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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似乎是最近的大勢
但我卻選擇用“復古”的網誌來紀錄我想紀錄的事
嘖~嘖~ 真是反骨
所以我也選擇在我滿23歲這天誕生了它
好拉~比29號晚一天
沒辦法我很懶
我是設計人
但似乎不是科技人
所以我無法走在科技的尖端
況且我腳也會被刺破(好拉~我知道很難笑 但就念在開幕第一天笑一下嘛!)
ok!這是新的開始
也是結束(呸!呸!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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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bbit p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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